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24—2030年)》(国疾控传防发〔2024〕1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省疾控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等部门,在全面梳理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基础和进展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当前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参考国内先进省份结核病防治经验,起草了《山西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25—2030年)》,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二、主要特点
(一)为序时推进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总体目标参照《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24—2030年)》设置,规划指标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增加2027年阶段性目标。
(二)为有效推进结核病精准防治,以2023年全省各县(市、区)肺结核报告发病率为基础数据,采用2019年全国肺结核粗漏报率进行调整,将全省117个县(市、区)分为3类流行地区,分别为2个高流行地区(估算发病率≧80/10万),42个中流行地区(估算发病率≧30/10万,<80/10万),73个低流行地区(估算发病率<30/10万),不同流行地区采取不同防治措施。
(三)按照省、市、县(市、区)和乡镇逐级管理的原则,分级管理,细化工作目标和防治技术对策措施,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强化质量控制和绩效考核,统筹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四)充分考虑我省防治工作发展不均衡,患者主动发现和规范治疗管理不足,结核潜伏感染筛查、预防性治疗难度较大等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推进结核病防治工作。
三、主要内容
《山西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25—2030年)》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为防治现状。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发现并治疗管理活动性肺结核患者16.2万例,发病率逐年下降,成功治疗率保持在90%以上,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第二部分为规划目标。分为总体目标及规划指标。总体目标为1个,全省结核病发病率持续下降,死亡率始终保持在较低水平,结核病患者经济负担逐步降低。规划指标分为总体指标和工作指标。总体指标为核心指标,为结核病发病率;具体指标包括4个维度9个指标。
第三部分为主要措施。从加强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加强主动筛查、提高发现水平,规范治疗管理、实现精准治疗,强化预防措施、减少发病与传播,强化政策帮扶、减轻患者负担,广泛社会动员、开展宣传教育6方面制定21条具体措施。从“防、治、康、管”全流程对工作提出要求。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强化各级政府推动规划落实,优化固化拓展联防联控机制,推动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结核病防治规划,为结核病防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第五部分为科学评估。强化监督指导和监测评价,省疾控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分别于2027年和2030年进行阶段性评估和终期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