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根据《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国家医保局逐步对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实现价格项目与操作步骤、诊疗部位等技术细节脱钩,构建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监管的价格项目体系。为贯彻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神经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要求,对我省现行的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优化整合,先行落地脑机接口价格项目并指导各地制定政府指导价,出台《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美容整形和脑机接口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2025年9月30日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整合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落实美容整形类立项指南有关要求,规范整合我省美容整形类项目。公布“减张美容缝合费”等101项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市场调节价,由医疗机构遵循公开透明、合法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制定价格;同步废止“面部磨削术”等5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疗机构对以美容为目的的手术和治疗按美容整形类项目收费,各公立医疗机构可将耗材打包到项目内或按采购价零差率收费。对恢复器官功能,以疾病治疗为目的的整形项目可按其他专科立项指南项目或现行项目收费。
(二)规范脑机接口价格项目。
一是落实神经系统类立项指南有关要求,先行落地脑机接口价格项目,公布“侵入式脑机接口置入费”等3项脑机接口价格项目。将除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以外的一次性使用耗材整理为可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清单,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二是制定脑机接口项目全省最高限价,各地市根据省最高限价制定具体价格,儿童加收项目的加收比例按各地市现行政策执行。
(三)医疗机构依规落实收费政策。
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制度,市场调节价项目按规定向属地医保部门备案,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落实好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和耗材需患者自愿并知情同意后方可收费。
三、特点
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市场调节价,各公立医疗机构可将耗材打包到项目内或按采购价零差率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