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代理企业、配送企业,各医疗机构:
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挂网事项的通知》中“医用耗材企业申报产品时填报的省级中标(挂网)价格应不少于三个省份”的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吉林省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工作,经与省医疗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取消设置吉林省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备选库目录。
为减少对已挂网产品的影响,我们将自2025年10月1日起设置3个月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医用耗材生产/代理企业可以在每个月1日-10日,按照《关于更新吉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部分日常业务办理事项及要求的通知》中“(七)省级挂网价格联动调整”的要求,通过吉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耗材招标管理”-“日常变更”-“产品价格联动申请”模块,联动补充不少于三个省份的中标(挂网)价格。自2025年12月31日起,对吉林省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目录中省级中标(挂网)价格少于三个省份的挂网产品将停止交易资格。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