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留置针和泡沫敷料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函〔2025〕187号)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留置针和泡沫敷料接续采购和使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主体
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 及已填报意向采购量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鼓励未报量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采购、使用集采中选产品(以下简称“中选产品”)。
二、采购品种
留置针和泡沫敷料接续集采中选产品。
三、采购周期及约定采购量
(一)采购周期。自2025年9月30日起执行中选结果,采购周期3年。
(二)约定采购量。首年约定采购量为医疗机构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省采购平台”)确认的采购量。
四、合同签订及采购流程
(一)合同签订。相关单位可通过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入“招采系统”栏目,进入后在“耗材交易结算”模块中的“合同管理”签订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购销三方协议。医疗机构需完成的中选品种协议采购量和价格在合同中显示。(操作步骤见附件)
(二)采购流程。完成购销协议的签订后医疗机构即可直接进行网上采购,无需再进行议价。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五楼502室
联系电话:029-88661311(周二、周四14时至17时)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