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药械生产(经营)企业:
前期,我中心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要求,已通知相关医药企业到我中心现场领取《拟给予信用评级通知书》。截止目前,仍有26家医药企业未到我中心领取通知书(详见附件)。
请附件名单内的医药企业务必于10月10日前到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北三街82号德盛大厦二楼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领取《拟给予信用评级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028-85152692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