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好群众用药安全,长宁县医保局持续加强药品追溯码监管力度,认真核查2025年国家医保局下发药品追溯码线索,扎实开展日常监管中对药品追溯码的随机抽查工作,督促各医药机构负责人加强药品经营管理,做到药品的进销环节正确扫码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假药、回流药的出现,让群众的用药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持续加强药品追溯码宣传力度。长宁县医保局大力推进药品追溯码采集和应用工作,强化药店负责人和驻店销售人员知晓药品追溯码的唯一性,从“最小包装单元”对药品进行扫码工作,确保每个“最小包装单元”药品的生产、销售路径可追溯,可查询。同时,加强县域内医药机构业务人员,组织单位内部业务培训会,做到药品追溯码的应用场景宣传。
持续加强“回流药”检查力度。通过核查国家医保局下发四批药品追溯码的大数据,长宁县共涉及909条药品追溯码线索,医保局工作人员对数据进行逐一核查,查询线索药品的随货同行单、销售记录,回访顾客购药过程,药品使用情况,追溯药品的来源和去向。长宁县医保局充分利用药品追溯码这个有效工具,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目前尚未发现“回流药”情况。
持续加强药品追溯码处理力度。长宁县医保局坚持严查严治,多措并举,实时监控药品流向,探索事前、事中、事后多维度监管体系。对2025年上半年县域内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未按要求采集、核验、上传药械追溯码以及出现同一追溯码申报医保费用等情况的定点药机构,要求立即整改,加强自身管理。对2025年7月1日之后仍出现类似情况的医药机构按照相关协议条款进行违约处理。